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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告!5月20日起
关于恢复公交季节性票价的通告
目前我省有4个设区市实行全年2元票价制,有5个设区市实行季节性2元票价,而宜春公交长期实行的是1元票价制。近年来受交通出行方式多元化等多重因素影响,宜春城区客运量下降明显,运行成本大幅上升,成本倒挂现象十分严重,公交企业运营难以为继。为保障公交企业正常经营,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《关于支持宜春中心城区公交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工作方案》(宜府办发〔2023〕19 号)及宜春市物价部门印发的《关于重新核定宜春市城区公交票价的批复》(宜市价费〔2005〕73号)文件规定,参照其他设区市做法,决定自2024年起恢复2元公交季节性票价,执行时间为每年5月20日至9月30日,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
具体收费标准为:市内无人售票公交车2元/人次标准投币乘坐;使用异地交通卡、银联、云闪付、微信、支付宝的乘客每次扣减2元;使用公交IC卡、明月通、支付宝(储值)的乘客每次扣减1.8元;使用宜出行APP的乘客每次扣减1.6元;学生持卡每次扣减0.8元、现金投币每次1元;112路、113路、115路、116路、118路、603路在原票价基础上调增1元/人次;月票卡扣减两次;使用爱心卡、福利卡、尊崇卡的乘车规则不变。
特此通告
宜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
2024年5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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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编辑:刘敏;校对:欧阳娇兰;编审:夏侯婷;监制:彭晓英、黎向农)